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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中医药发展协会章程(简体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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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组织的中文名称为世界中医药发展协会(以下简称“世中医”),英文名称为World TCM Development Association,缩写为“WTCMA”。

第二条:宗旨

世界中医药发展协会旨在促进世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与交流,推动中医药的科学研究、教育培训、临床实践和政策制定,增进世界各国(地区)中医药团体、机构之间,中医药学与世界各种医药学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术交流、信息交流、成果交流,提高中医药业务水平,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促进中医药国际传播与发展,促进中医药进入各国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标准化的进程,保护公众健康、促进全球中医药发展及为人类的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条:依据世中医协会的成立和运作及其章程,遵守相关国际法律、法规和准则

第四条:总部 世中医的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由理事会决定。

第五条:非盈利性质 世医协会主要由世界各国(地区)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团体、机构等自愿结成的国际性学术组织,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不追求经济利益,其收入将用于支持协会的运作、项目实施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会员

  1. 世中医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种类型。由中医药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组成。

2. 普通会员是指个人、机构或组织符合本协会要求并被批准入会的成员。

3. 特邀会员是指在中医药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突出贡献的人士、机构或组织,经理事会邀请并获得批准的成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世中医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世中医的意愿;

(三)在中医药及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四)申请团体会员的,需是所在国(地区)已注册的中医药社会团体和医疗、教育、科研 机构;

(五)个体会员是由各分支机构代表世中医在各国(地区)、各学科、各领域发展的中医药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向秘书处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员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世中医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会员应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规章制度,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项目执行世中医协会决议;

(二)维护世中医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世中医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世界中医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推广发展中医药事业。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世中医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累计两年不参加世界中医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理事会

1.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协会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2.理事会由代表会员的代表组成,代表按照一定程序选举产生

3.理事会设主席和副主席,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秘书处

1. 秘书处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协助理事会履行职责。

  1.  秘书处设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或选举产生,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2. 秘书处根据理事会的决策,执行协会的项目和活动,管理协会的财务和资产。

第三章 项目与合作

第十四条 世界中医的项目与合作的业务范围是:

本协会可以开展各类项目与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项目、培训项目、学术交流活动等,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项目与合作的具体内容、目标、计划和资金需经理事会批准。

(一)通过召开各种学术会议,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学术水平提高,引领学术发展;

(二)研究、制定、发布与推广中医药相关的国际组织标准。与相关的国际标准化机构合作,扩大标准的影响和推广力度,开展认证工作,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地位,促进中医药在世界各国(地区)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组织会员单位了解各国(地区)中医药发展历史、现状,判断未来发展趋势,开展中医药国际化发展的战略研究和规划制定,探索中医药进入各国医疗卫生保健体系的方法与途径;

(四)积极推进世界各国(地区)中医药的医疗、教学、科研合作与交流,通过合作办医、办学、合办科研机构等,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使中医药知识与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播;

(五)积极促进中医药技术与产品的国际应用与推广,为中医药在国际上更广泛的传播与应用进行政策、法规、标准领域的沟通,建立渠道,搭建桥梁;

(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交流与合作网络,宣传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使中医药服务和产品更多地进入国际医药保健市场,中医药独特的医疗保健康复模式及其价值逐渐被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

(七)通过制定培训规划、建立培训机制、人才流动机制、开办培训班、远程教育、远程会诊、考试测评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中医药的教育、考试与培训,培养中医药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与学术水平;

(八)开展与世界各种医药学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九)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推动中医药进入各国医疗卫生保健体系;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中医药国际贡献奖”评奖活动,表彰奖励为中医药国际 传播作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

(十一)为体现世界中联宗旨所必须开展的其他业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五条 世界中医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赞助;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项目合作与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资金来源收入。

第十六条 财务管理 本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并进行定期审计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审议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世界中医完成宗旨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要解散本协会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与解散事宜。

第十九条  世界中医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世界中医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一条  世界中医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将依法进行处理,用于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或捐赠给符合目的的机构或组织,用于发展与世界中医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生效与修改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世界中医药发展协会的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  其他事项 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世界中医药发展协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章程自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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